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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文章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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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是推动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力量。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防范化解农合机构各类风险,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农合机构全面改革的主要任务。为推动全省农合机构改制化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持续提升农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健全完善农合机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党对农合机构的领导,实现全省农合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合机构的领导,全省农合机构全面改革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制定措施、明确政策、加快推进。各农合机构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建设贯穿农合机构改革全过程,确保农合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坚持主动作为。农合机构是改革的责任主体,要解放思想、刀刃向内、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增强改革内生动力,重点解决制约农合机构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3.坚持底线思维。遵循标本兼治、合规有序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防控化解农合机构各类风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4.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压不良、增资产、转机制、提能力”为实施路径,综合采取多项措施,一社(行)一策,分类推进改革。

  5.坚持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全面改革与尊重实际的关系,正确处理全面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全面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范围、顺序、节奏、力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末,基本完成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末,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末,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实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监管评级、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培育若干家国内标杆和符合上市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

  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8〕11号)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支持政策,多措并举,分类推进,加快改革步伐。

  (一)多措并举。农村信用社要重点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抵债资产处置力度,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选取具备对外投资资质条件和能力的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以大带小”“以优扶劣”模式,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引导具有较强资本实力、业务协同性强、产业匹配度高的骨干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当地政府以注资或注入优良资产等方式入股。充分利用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契机,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充分运用投资高风险机构的监管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股东。

  (二)分类推进。根据未改制农村信用社改制缺口、改革进度、政府支持力度和政府置换资产变现等实际情况,将31家农村信用社划分为两大类。

  1.加快推进类。包括北林、呼兰、阿城、双城、嘉荫、望奎、青冈、龙江、依安、林口和海林等11家。该类农村信用社要聚焦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力度处置不良资产,科学设定注册资本,引进优质股东入股化解改制缺口,全面推进改制工作尽快完成。

  2.重点攻坚类。包括巴彦、木兰、尚志、依兰、拜泉、穆棱、桦南、桦川、七台河市区、勃利、铁力、双鸭山市区、兰西、肇东、海伦、牡丹江城郊、宁安、佳木斯郊区、富锦和鹤岗市区等20家。该类农村信用社要对标监管准入标准、对表改革工作目标,切实摸清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全力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压缩违规贷款和处理违规业务;相关市县政府要力争以资金或优质资产置换不良资产,并积极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改制搭建合作平台,确保改制任务如期完成。

  (三)考核督导。将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纳入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省政府成立改制工作督导组,对有改制任务的市县政府和改制农村信用社开展督导。重点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改制推进等情况开展督导,及时掌握改制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重大事项专题研究,确保改制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四)政策扶持。深入推动落实黑政办规〔2018〕11号文件中财政扶持、权证办理、监管辅导等各项支持政策。省级财政做好农村信用社改制的支持工作,市县财政可比照省级做法给予支持。各级财税部门要落实未改制农村信用社接收政府有效资产和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确权处置等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积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一)规范股东股权管理。积极引入各类符合条件的优质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探索实行股权集中托管,实现股权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高管层经营管理作用,健全集体决策机制,确保“三会一层”的决策、管理、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三)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董事会要对内部控制进行全流程管理,并施行分级负责制,对因内部控制问题造成的重大损失要承担相应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管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切实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责任。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管层的履职评价体系,明确履职评价标准,推动实行与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五)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领导人员分类管理和人员流动机制,坚持市场化选聘人才,加强人才引进、培训和交流。构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控制用工总量,实施严格的定岗、定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管理人员公开选聘、竞争择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定期考核等制度,真正体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决策履职记录和决策过失评定标准,建立重大决策失误与失职渎职责任以及违规经营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瞒而不报、查而不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持续提升农合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强省建设,回归主业,稳健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三农”以及“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巩固和加强与农垦、森工企业合作,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服务。创新专业化、特色化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展授信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提高支农金融服务便捷度,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客户获得感。

  (二)加大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加快建设与民营、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稳步提升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比重,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实现个转企、企升规。积极运用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缓解民营、小微企业信用不足难题。

  (三)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对接、统计、确认、授信全流程服务。根据服务能力、业务专长、网点分布等实际情况,按照“一县一品”原则大力支持扶贫产业发展,为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金融支持。

  (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和强化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聚焦产业兴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创新农村地区产权抵押模式,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健全完善农合机构风险防控体系

  (一)严守经营底线。农合机构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市、区)、业务不跨县(市、区)。原则上不得跨县域向上设立异地分支机构,不得将线下同业资金融资给省外不审慎经营、风险管控能力低的金融机构。严控房地产领域贷款,严禁省外项目贷款。

  (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全业务管理、全流程监督、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完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明确审慎合规经营标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及时监测预警风险业务。

  (三)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团队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等多种渠道,加快建设一支懂专业、守规则、敢担当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积极与大型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开展交流对接,通过导入风控理念、管理模式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四)强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农村信用联社要学习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统一的资金流向信息监测和管控平台。开展专业评估咨询,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业务管理系统,嵌入风控流程,构建覆盖全流程、全渠道、全业务的智能化风控体系,提升农合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严格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严控信用风险,建立并完善信贷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审贷分离制度,严格控制贷款投向。严控流动性风险,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全面加强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严控同业业务风险,严禁以同业业务为名违规办理其他业务;县级机构要找准自身定位,把资金投入到“三农”上,严禁违规办理同业业务;市级机构的同业业务也要严格限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控资金使用范围,严防违规业务。

  (六)加强风险事件处置应对。农合机构要切实履行案件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将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挽损追偿措施,加强舆情监测,努力化解和处置案件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加强党对农合机构的领导

  (一)加强党的建设。省农村信用联社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农合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理顺优化党组织设置,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保证党建工作写入章程要求得到落实。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突出干事创业导向,统筹干部资源,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配齐配强省农村信用联社领导班子,优化班子整体功能。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要加强与市县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履行好市县农合机构高管党内职务的任免职责,经征求地方党组织意见后,对市县农合机构高管的党内职务进行任免。进一步加强农合机构班子建设,根据不同机构类别和层级,实行不同的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扩大选人视野,在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运行规范的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层试点。加强对农合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重视从基层发现人才,适时引进紧缺高端人才,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三)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激励约束。进一步健全适应省农村信用联社特点的班子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强化抓党建、促发展、防风险导向,坚持年度考核、履职评价和日常了解相结合,从严考核管理干部,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不尽责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切实推翻“铁交椅”。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完善农合机构董(理)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履职评价指标,明确差异化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实行分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高管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省农村信用联社的“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规范权力运行和纪律约束,建立健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制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开展专项整治,驰而不息改进干部作风,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抓住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扎牢制度防火墙,突出制度管人、明确权限、落实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中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县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农合机构全面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改制的突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

  (二)强化监管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和省农村信用联社要成立专业辅导组,对农合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全流程政策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程序和流程依法合规、有序推进。在监管评级、标杆行评选等方面明确激励约束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各方面充分认识农合机构全面改革对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合机构全面改革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做好稳定工作。稳步推进农合机构全面改革,严防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做好对农合机构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员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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