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协议
文章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18
一、总述
1.《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哈尔滨农商银行”)是哈尔滨农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自动还款产品的服务协议,用以哈尔滨农商银行信用卡客户(以下又称“您”)开通、修改、取消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以下又称“本服务”)。您签订本协议即表示您委托并授权哈尔滨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从您指定的自动还款账户(即“付款账号”)中,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期等条件扣划资金给我行(以下又称“收款人”),用于归还您钱收款人的款项。本协议由您和我行签订。
2.在签订本协议之前,请您先仔细阅读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或通过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签订本协议且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我行银行卡官方客户端“黑龙江农信”APP(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中信用卡上出现的提示、我行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均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所有规则。
4.为了验证您的身份信息并完成还款,您同意并授权我行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而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您了解并知悉,我行因上述授权而可以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您的个人信息。为了使用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我行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将您的个人信息披露给我行合作机构等。您了解并知悉,除我行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我行依法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的您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我行承诺将通过签署法律协议的方式要求接受我行披露资料的合作机构等对您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您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时更新您的正确的、最新的、完整的个人信息。若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等,我行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部分和全部服务,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您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您声明: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否则,您应立即终止申请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7.您承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等。您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等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8.您知晓并同意:本服务通过互联网网络实现,我行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提供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资金无法正常入账,结果一律以我行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9.您确认:我行对本协议中与您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均已向您本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您对该等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二、信用卡自动还款产品(以下又称“信用卡自动还款”)
1.产品定义
信用卡自动还款是指您委托并授权我行在您成功开通信用卡自动还款的信用卡账户的到期还款日自动从您在本行本人名下开立的鹤卡借记卡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归还您欠我行的款项。
2.适用信用卡账户
信用卡自动还款适用于以下信用卡账户:个人信用卡账户、汽车分期卡账户等。
3.操作渠道
开通:信用卡自动还款可通过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申请。
查询:信用卡自动还款可通过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查询。
修改:信用卡自动还款可通过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修改。
关闭:信用卡自动还款可通过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关闭。
4.扣款时间
成功开通信用卡自动还款后我行每月于15日从指定鹤卡账户中扣款一次。请您勿在扣款期间另行还款,以免重复。请您于扣款期间保持指定鹤卡账户有足够余额,以免造成延滞缴款。如余额不足时,我行会将指定鹤卡账户余额扣至“0”元。扣款金额不足的,请您自行通过其它方式还款至信用卡。
5.扣款方式
信用卡自动还款的扣款方式有“全额还款”与“最低还款额还款”两种方式。
全额还款:偿还已成功开通全额还款方式的额信用卡账户的当期信用卡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如成功按此金额还款,您可享有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需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最低还款额还款:偿还已成功开通最低还款额还款方式的信用卡账户的当期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如成功按此金额还款,您不能享有免息还款期待遇,需按照哈尔滨哈尔滨哈尔滨农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的约定支付利息等。
三、协议修改
1.我行有权基于版本升级、系统升级等原因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一旦发生变更,我行将会通过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方式(我行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您,该等变更自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您有权在生效日期前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
2.我行有权给予法律法规变化、监管政策变化、业务调整等原因暂停或停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通过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方式(我行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提示。我行在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者违反本协议目的等的使用行为,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则我行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3.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的规则或者不同意我行对本协议所做的变更,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我行对本协议的变更基本服务的规则。
四、特别提示
1.本服务在我行受理的当日生效(在到期还款日当日设置的除外)。本服务完全免费,您无需因使用本服务而向我行支付服务费用。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18-96388。
2.本服务长期有效,除非您成功取消本服务或我行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等。如您需要取消本服务,可通过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取消本服务。
3.我行仅按当时的实际状态向您提供本服务,我行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4.您知悉并同意我行不就下列原因对您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名誉和声誉损害以及精神损害:
(1)因非我行过错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
(2)电信设备、电力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的服务不能或延迟;
(3)我行在公告(我行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渠道予以公告,具体可供 选择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电子邮件、短信等)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
(4)因电脑或手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您所在位置、您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终端不能满足您要求的情况;
(5)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火灾、台风、海啸、地震、政府行为等一切不 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以及其他非因我行过错而产生的损失。
尽管有前款约定,我行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本服务恢复正常。
5.您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虚假交易、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 查。如您拒绝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虚假交易;
(2)洗钱;
(3)欺诈;
(4)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5)违反本协议约定;
(6)违反我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7)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终止本协议;
(3)限制或取消您的信用卡交易;
(4)中止或停止您使用我行信用卡的权利。
6. 如您因使用本服务与我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未尽事宜依据领用合约、我行信用卡章 程、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国家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